新華社香港5月29日電 題:對反中亂港者豎起安全“防火墻”
新華社記者常愛玲 張寧
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(zhí)行機制的決定》。這標志著,從國家層面推動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已經進入程序,將有助于打擊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與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,反制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圖謀,為國家安全構筑“防火墻”。
一段時間來,反中亂港勢力給香港國土安全、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帶來嚴重危害,嚴重破壞“一國兩制”正常運行,是有目共睹的事實。全國人大此次做出的涉港重大決定,具有必要性與緊迫性,是“一國兩制”實踐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,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歷史影響。這一決定,得到包括香港愛國愛港人士在內的中國民眾的廣泛支持。
外國勢力利用香港作為反華“橋頭堡”,由來已久。自去年6月香港發(fā)生“修例風波”后,“港獨”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,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,外部干預勢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預香港事務。
去年11月,美國國會不顧中方強烈反對,悍然通過所謂“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”,其粗暴干涉中國內政、危害中國國家安全達到肆無忌憚的程度。亂港分子受到慫恿,更加有恃無恐地向外國敵對勢力靠攏尋求支持,勾結外部勢力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的氣焰愈發(fā)囂張,凡此種種已經嚴重危害香港公共安全,嚴重挑戰(zhàn)“一國兩制”原則底線,對國家安全構成現(xiàn)實威脅。
面對這樣的嚴峻局面,香港在國安領域的法律漏洞和執(zhí)行機制缺失尤為凸顯。盡管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明文規(guī)定,香港特區(qū)應自行立法,禁止叛國、分裂國家、煽動叛亂、顛覆國家政權等七種行為,但因種種原因,香港特區(qū)遲遲未能依照23條自行立法,反中亂港分子與外國勢力相勾結、外國勢力對我內部事務妄加干預的形勢日趨嚴重。
鑒于香港面臨的國安局勢嚴峻,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,堵漏洞、補短板,刻不容緩,這是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,全國人大此次依據憲法賦予的權力果斷出手,正是這一共識的彰顯與落實。對外國敵對勢力及其投靠者而言,人大涉港有關決定既是警告書,也是清醒劑,他們從此不要再有幻想,反中亂港行為不會再有安全屋、避風港。愛國愛港人士形容,涉港國安立法,是等待了20多年的正確舉措。
香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執(zhí)行機制,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,不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,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。決定公布后,敵對外國勢力施壓、反對、攻擊也是意料中事,但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、安全、發(fā)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,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。事關國家安全利益,中國絕不會退讓。
歷史將會證明,全國人大推動就國家安全為香港立法,為“一國兩制”的實踐提供了創(chuàng)新動力,使這項人類歷史上獨創(chuàng)的制度安排繼續(xù)不斷發(fā)展、完善,并將為香港特區(qū)乃至全中國的長治久安、繁榮穩(wěn)定做出重要貢獻。